去年(2001年)的最後幾天真是冷到骨子裡,搞得我每天凌晨四、五點左右都被冷醒,起身之後總要喝杯熱水、另外再做個中年版的國民健康操暖和身體一下之後才能繼續入睡。不過比較離奇的是:在我每晚驚醒之前都正好夢到主角是孫燕姿的怪夢。

當然∼您不要責怪我這個即將成為六月新郎的前中年期男子,在年近不和(註一)之年還要對年輕的孫燕姿妹妹胡思亂想。因為我也搞不清楚為何孫燕姿每晚都要混入我的夢中。

一開始我以為是清海無上師跑來夢裡找我,因為在我的想法中,如果二十年後孫燕姿如果剃掉頭髮的話,外型可能會很像清海無上師。不過我想我跟清海無上師沒有任何淵源,應該不是這個理由。

後來我想是不是我最近長了一些青春痘,所以才會夢見孫燕姿呢?(註:我曾經見過孫燕姿本人一次,但是那時她工作繁忙、睡眠不足,所以滿臉青春痘!嚇了我至少三跳)。但是長青春痘的影視名人何其多,我幹麼就是要夢到孫燕姿呢?這個理由並不成立。

或許是孫燕姿最近重唱的橄欖樹唱得不錯,所以我找不到地方公開表揚其歌藝,所以才趁著夢裡好好地誇獎孫燕姿一番。不對∼不對∼,如果我要誇獎孫燕姿,幹麼每回夢裡都要海扁孫燕姿一頓呢?而且還把孫燕姿打得滿臉是血?

寫到這裡,我先跟全世界的孫燕姿歌迷說聲抱歉,潛意識中可能有點暴力傾向的閻某人在去年底連續四∼五天的夢境裡,的確對孫燕姿施予極為不當的暴力行為,而且平白挨揍的孫燕姿應該沒有任何欠揍的過錯。雖然真實世界中的孫燕姿毫髮未傷,但是我還是覺得於心不忍,所以我每晚入睡之前我就會仔細回想:「為什麼我每晚都要海K孫燕姿,我到底有啥問題呢?」

在2001年的最後那天我終於找到了原因,原來我夢中毆打的人並不是孫燕姿本人,而是我小學五年級時代一位長相酷似像短髮時期的孫燕姿、身材又頗為修長的同班同學,由於這位同學是男生,所以我們就簡稱他為「少男孫燕姿」好了。

但是我這位少男孫燕姿同學並不是受歡迎的白馬王子型人物,而且還正好完全相反,少男孫燕姿不但功課很差、而且嘴巴又奇賤無比、所以人緣差到難以想像的地步!

我想可能是那陣子的流行文化影響,所以每個小朋友都會莫名其妙地進入一種「習慣忍辱負重、在忍無可忍之時來個大反撲」的李小龍式情境。而且對於與家人有關的玩笑通常會放大N倍(可能受到當時某些笨蛋連續劇與卡通片的影響吧?)

所以當少男孫燕姿在某天下午講出一個與我家人有關的玩笑話(忘了是啥了?),我居然就莫名其妙地被激怒了,而且還決定要扁他了,在扁他之前我還像李小龍一樣,晃動著手指咬牙切齒朝著他說:「你可以污辱我,但是不可以污辱我的家人,你••••,不要逼我••••出手。」,接著還模仿李小龍的腔調鬼叫一通。

不過一出手之後,我就開始發現事情大條了,因為我的第一拳就把少男孫燕姿打得滿臉鼻血,第二拳命中他的嘴巴,讓我的雙手不小心沾滿了他的鮮血,最過份的是第三拳,因為圍觀的女同學已經尖叫不已、大喊:「要出人命了!」時,我還將狠心地朝著毫無招架之力的他揮出這多餘的一拳,這一拳使得這個原本單純的小學生打架事件,當場變成可怖的「少年殺人事件」一樣,因為我的白色制服已經被他四濺的鼻血染紅了一半,他也很狼狽地倒臥在地上。

我的「必殺三拳」出手之後,我開始緊張了起來,一來怕這位賴同學受重傷?二來擔心我會被警察抓走?(當時小朋友的奇怪想法)三來擔心我從此就被師長當成壞學生來處理?

不過當賴同學很吃力地重新站起來之後,一直偷偷在旁邊圍觀、卻一直沒勸架的老師居然走到我們兩個人中間,這時我的心臟已經緊張到快要停擺,不知道老師接下來會對我這個施暴者做什麼樣的處罰?。沒想到這位老師居然朝著血流滿面的少男孫燕姿大罵:「看∼,你嘴巴就是這麼賤,被打死活該!」,而且還對我投射出一種類似「為民除害」的嘉許眼神。老師既然都這麼說了,所以周圍的同學不但沒人安慰被海K的少男孫燕姿,而且還紛紛痛罵他,把這位可憐的少男孫燕姿罵得眼淚跟鮮血都攪和在一起,好不悽慘!更誇張的是:男同學們紛紛對我報以『偶像』似的掌聲,因為小男孩打架通常都是胡亂扭打成一團、滿地打滾,沒想到我居然使用到「拳頭」這個前所未見的嶄新武器,讓他們大開眼界。

當時這樁堪稱本校小朋友打架史上唯一的『血腥』案例,居然在這位無釐頭老師的胡亂裁決與同學們胡亂謾罵之下,演變成一樁「閻小龍為民除害、三拳定江山」的通俗戲碼,整個事件結束後不但沒有任何人責備我與處罰我、而且我還是可以繼續扮演師長眼裡的所謂的好學生。但是我卻一點都不快樂

我也知道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既然這個事件可以這麼輕鬆地善了,我也沒必要「主動投案」,為自己增添麻煩。但是我還是認為我不應該為了這檔小事,就把少男孫燕姿打得滿臉是血,而且老師與同學們更不應該在少男孫燕姿被我海K之後,不但不安慰他,還繼續地罵他。

我始終覺得我的暴力行為比少男孫燕姿的賤嘴巴犯下的過錯嚴重多了!或許少男孫燕姿的賤嘴巴是這樁暴力事件的禍首,但是我的必殺三拳才是這件事情的最不應該之處。
 
這像什麼呢?就像911事件發生之初,我們應該將焦點放在不幸罹難的人們,或是嚴重地譴責恐怖份子。而不是開始檢討美國人的中東政策跟種種不是。或像璩美鳳事件,我們應該將焦點放在涉嫌偷拍的那些人,以及散發光碟的惡質媒體,而不是開始檢討璩美鳳的交友狀況與不倫。

或許您會問我:「受害的美國人與受害的璩美鳳難道都沒有錯嗎?不應該檢討嗎?不應該探究他們本身的作為是不是導致他們被『攻擊』的主因嗎?」,沒錯!這些我都知道,事情有果、必有因。但是造成『果』的加害者都還沒有受到與譴責與懲罰之前,為什麼我們要先挑出事情的因呢?

是不是我們習慣於扮演一個自認「中立」的旁觀者,所以非得要將兩造之間「不分青紅皂白、先各打一大板」以示公平呢?有沒有可能因為我們都急著想要探究事情的『因』,反而把事情的『果』給模糊掉了呢?

就像這位少男孫燕姿被我打得滿臉是血之後,大家居然都迫不及待地想要找出他為何被打的原因:「看∼,你的嘴巴就是這麼賤,才會被打!」,而忽略掉打人的我才是應該要率先責罵、懲罰的人。如果時間可以重回二十一年前的「血案」現場,我覺得老師與同學應該要責罵我:「閻驊,別人才講你幾句,你就把別人打得流鼻血、掉牙齒,你這個人未免太慘忍、太暴力了吧!」

我無法在這篇文章的尾聲寫下任何的結論,我只能留下一個思考空間來讓各位讀者朋友動動腦。我只是覺得我們對於每一件事情,要有一個先後次序的處理。或許我會做這種具有自責意味的怪夢,是來自去年有太多新聞事件, 有太多新聞記者們自以為是地先跳出來指責受害者之前的不是,而忽略掉譴責加害者現在的不是。

藉著這一角,我想跟這位姓賴的「少男孫燕姿」同學鄭重說聲抱歉,儘管你的嘴巴真的很賤,但是我也不應該打你、而且還把你打得這麼慘!我也希望那位老師可以跟少男孫燕姿抱歉,因為妳應該先責罵我的打人行為以及安慰被打的少男孫燕姿,然後再來探究少男孫燕姿的賤嘴巴行為是否合宜的問題。最後∼,我也希望二十一年前在旁圍觀的男女同學們都要跟少男孫燕姿抱歉,因為你們必須要先責罵揍人的我之後,再來檢討欠揍的少年孫燕姿。

總之,先罵揍人的人之後,再來檢討欠揍的人。您認為呢?

 
註一:不和之年並不是寫錯字,而是孔子說:「四十而不惑」,而剛過三十三歲生日的閻子則說:「三三則不和」,而『和』是攪和的『和』,意指:「男人到了三十三,就不太想攪和了。」

《本文為閻驊的一千零一Yeah專欄第155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