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初,當我終於做出收掉餐廳的決定、並且告知員工與房東的同時,九份那頭居然傳來我表妹自殺的死訊。
老實說,我跟這位表妹真的非常不熟!由於我的「表」字輩親戚高達三十幾人,加上這位表妹不怎麼喜歡講話,所以我這輩子大概只跟她講過不到五句話,所以我沒有資格可以評論她的自殺原因(其實就算我們講了五萬句話,我也是沒有資格評論!)。我只知道我的表妹在三月初寒流特報的那幾天,突然間不想活了,而且她的家人一直傷心到現在!
表妹的過世使我想起我的另外一位表哥:阿明,阿明表哥是所有的「表」字輩親戚中與我最親、最熟的一位。十多年前,他剛結婚、剛升官、剛發了一筆小財,然後就發現自己罹患了癌症。
阿明表哥罹患了一種當年鮮少聽聞的癌症──睪丸癌,國內的醫生對於這種病也沒啥經驗、幾乎都使用「見招拆招」的醫療方式!而且當時每個人光聽到「睪丸」這兩個字,都會不由得胡思亂想起來,好像睪丸癌是因為尋花問柳所致!
不過阿明表哥並沒理會這些閒言閒語,他只想早日痊癒、回到正常的幸福生活裡。起初他對於自己的病情非常樂觀、願意全力配合醫生的安排,所以他開了刀、做了化療、也吃了很多大家都搞不清楚的藥物。
半年後,頭髮掉光、面容憔悴、像個小老頭般的阿明表哥似乎對病情喪失了信心。因為醫生一直反覆地告訴他是台灣第四位罹患睪丸癌的患者(我對這個說法目前仍持存疑態度。),而且前三位患者幾乎都是匆匆掛點。
某次我去醫院探病,阿明表哥自嘲地問了我一句:「醫生說我能多活這半年,已經是樁了不起的成就!其他患者都是幾個星期之內就葛屁了!所以你說我是不是很了不起啊?」
當時「年輕氣不盛」的我不知道該如何回應阿明表哥的問題?我剎時陷入了兩難。如果我摸著阿明表哥的光頭嘻皮笑臉地說:「沒錯!醫生所言甚是,我想所有的九份鄉親裡頭,就屬你最屌、最了不起!」。阿明表哥會不會覺得他已經完成某項里程碑(多活半年),剩下的事情就完全聽天由命了起來呢?
如果我模仿當時最流行的英雄片語調、義正辭嚴地告訴阿明表哥:「嘿∼這沒啥了不起!如果你能夠完全痊癒、離開這個鬼醫院!才是真的了不起!」。那麼我就會很擔心阿明表哥會不會就從此小看了睪丸癌、進而輕忽療程,任性地想要出院呢?
我顧左右、而言他,沒膽量正面回答阿明表哥的提問,於是我講了一些我工作上的趣聞,試圖沖淡病房裡凝重的氣氛。
在安慰病人方面,我的確失敗,因為我根本沒膽講半句安慰話。不過讓病人保持愉快,我倒是做得非常成功!因為阿明表哥說他這半年來,從來沒有笑得這麼開心過!
過了一個月之後,自信已經康復大半的阿明表哥決定要出院了。醫生也沒表示什麼意見,反正病情並未惡化下去,應該又可以稱上是另一樁了不起的成就吧?如果病人如此想要出院、乾脆就由他去吧!
阿明表哥出院之後,也許是與癌症抗爭的戰鬥意識鬆懈了吧?所以兩個星期之後就不小心感冒、引起併發症,然後又匆匆地被送回醫院。入院兩天後,阿明表哥就這麼走了!讓我既錯愕又悲痛!
當我講完阿明表哥的故事之後,其實我還是無法為這個故事妄下註腳?仔細回想起來,故事裡頭的醫生似乎沒有什麼重大錯誤!或許他對病患討論病情的話術真的有商榷的必要,而且我也知道當時台灣醫界真的是不太瞭解睪丸癌!所以無須責怪醫生!
至於我的阿明表哥呢?他的求生意志算是非常堅強,與醫院的配合程度也算不錯,真的非常了不起!他只是苦於沒有任何參考範例可以依循!因為他的腦海裡總是有一個小LED跑馬燈在重複地閃爍著:「我是台灣第四位睪丸癌患者,前三位患者都是用跑百米的速度奔向黃泉!而我是目前活得最久的人!唉∼」
該怪我嗎?廢話∼當然不用怪我啊!阿明表哥生前不喜歡說粗話,但是當有人在庸人自擾、將過錯全往自己身上攬時。他就會大喝一句粗話:「三八∼關你屁事啊!」。所以託阿明表哥的金口,我也無須自責當初我總是不敢安慰他。
如果真的要找一個人來怪!我覺得最應該怪的人是一位美國德州人—-藍斯•阿姆斯壯(Lance Armstrong)。
藍斯•阿姆斯壯是史上最有名的睪丸癌患者,當阿明表哥因睪丸癌離開人世的一年之後,遠在美國的阿姆斯壯也罹患了睪丸癌,而且沒幾個月、病情就直衝至癌症末期,連出院透透風的機會都沒有!相較之下,我的阿明表哥似乎比阿姆斯壯更為了不起!
阿姆斯壯最終還是技勝一籌!因為僅是睪丸癌第二期的阿明表哥已經匆匆離開人世,但是睪丸癌已達第三期的阿姆斯壯卻與病魔狠狠地抗爭了兩年後、居然奇蹟康復了!
阿姆斯壯原本是一位職業自行車選手,在還沒有罹患睪丸癌之前,阿姆兄的成績其實並不怎麼理想!儘管有榮幸可以成為國手、出國比賽。但是他首度出國比賽的戰績居然是超級尷尬的最後一名!
拿到倒數第一名的成績,阿姆斯壯著實難過了很久!不過他馬上就釋懷了。因為一件讓他更難過的事情(罹患睪丸癌)隨即登場!他所要奮鬥的事情已經不是名次問題、而是活命問題。
接下來的故事就是:阿姆斯壯成功戰勝了病魔,這段我們可以跳過,直接跳到阿姆斯壯的「復出賽」好了!
阿姆兄的「復出賽」是一場萬眾矚目的大秀。由於阿姆斯壯抗癌成功的故事已經是家喻戶曉,所以歐美國家各大媒體都緊盯著阿姆斯壯的一舉一動。
無奈的是:阿姆斯壯的自信心與意志力似乎在對抗睪丸癌戰役上已經完全用盡!所以阿姆兄的復出大秀真的是糗到不行!
話說阿姆斯壯從起點出發不久,就意識到自己可能又要勇奪最後一名的頭銜了。於是阿姆兄就把心一橫、當場把自行車扔在一旁、躲開記者的攝影機、凌波微步般逃離現場、跳上計程車一路狂飆至飛機場,然後急忙買票登機、火速逃離法國、滾回美國、然後把自己藏起來!
阿姆斯壯滾回美國、躲了幾天之後,他突然大徹大悟:「我已經都可以戰勝可怕的睪丸癌,那為何我不能忍受在比賽中勇奪最後一名的結果呢?」。
當阿姆斯壯想通了之後,一樁體育界最偉大的傳奇故事就這麼展開了!
阿姆斯壯在1999年,再度挑戰環法自行車賽(自行車界最重要的比賽),這回他不再棄車逃亡、而且也成功擺脫了最後一名的窘境,勇奪冠軍的頭銜,然後還一路連莊、連莊、再連莊。到去年為止,阿姆斯壯連續拿下了六屆冠軍,而且還連續三年獲選為年度最佳運動員、追平籃球大帝:麥可喬丹的不朽紀錄。
在阿姆斯壯的連莊歲月中,他結婚了、也生子了(可見他睪丸癌真的痊癒了!)、而且也成立了一個以自己為名、名聞遐邇的防癌基金會。去年NIKE還幫阿姆斯壯設計了一個轟動全球的黃色手環來籌募防癌基金,手環上寫著「Livestrong(堅強活下去!)」類似阿姆兄名字諧音的標語。
這個黃色手環雖然一個只賣一元美金,但是已經不知不覺賣了數千萬個,現在還一環難求呢!包括歐美國家的演藝名人、時尚名流簡直是人手一環、絲毫不怕「撞環」的尷尬場面!甚至在去年美國大選時,兩位總統候選人都不約而同地戴著阿姆斯壯的黃色手環、來勉勵自己要堅強選下去!
故事講到這裡,我突然有一個窮極無聊的奇想:我很想將阿明表哥的離去歸咎於阿姆斯壯。如果阿姆斯壯可以早一點罹患睪丸癌、或者是阿明表哥可以晚一點••••,那麼我猜想受到精神鼓舞的阿明表哥應該不會離我們而去。
我想我一定會買一箱「Livestrong」的黃色手環送給阿明表哥,希望他可以跟阿姆斯壯一樣、可以戰勝睪丸癌,而且還可以出國比賽、得金牌、賣手環••••。
後語:僅把此篇文章獻給一個月前過世的表妹與十年前過世的表哥。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不想活的人與想活的人都可以努力找一個理由與方法來Livestrong!大夥兒共勉之吧! |
《本文為閻驊的一千零一Yeah第314集》
|